亞心網訊(記者張冬梅)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誌牌的文字應採用規範的簡化字,用宋體或楷書、隸書,由左至右書寫、鐫刻;字跡的顏色要莊重朴素、明顯協調。隨著自治區地方標準《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規範》的發佈實施,我區零散烈士紀念設施將實行標準化保護管理。
  昨日,記者從自治區民政廳優撫安置局瞭解到,新疆零散烈士紀念設施分佈在全疆各個地州市縣,有的在荒漠野外、有的在大山深處,還有不少散佈在各個零星點上。而做好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必須推行規範化管理,實行標準化服務。因此,該標準經廣泛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完善,通過了專家評審,於2014年10月下旬經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批准發佈並實施。
  《規範》中明確了零散烈士紀念設施管理、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的劃定和管理、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誌牌的設置、散葬烈士墓的保護管理等內容。
  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是指沒有納入縣級以上保護單位範圍集中管理的烈士紀念設施。《規範》中明確,有烈士陵園的地方,原則上將散葬烈士墓遷移到烈士陵園進行集中保護管理;沒有烈士陵園的地方,散葬烈士墓可集中歸葬於公墓區,併在公墓區劃定烈士墓保護區;相對集中的散葬烈士墓地、墓群,採取就地保護,在原地予以維修、改造,或經審批修建烈士墓保護區。  (原標題:新疆零散烈士紀念設施將實行標準化保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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