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同事不得互稱“兄弟”,領導不得稱“老大”】廣東省紀委今天發出通知,指出當前部分黨員幹部受不良風氣影響,把同事、同志間的稱呼庸俗化,有的稱領導為“老闆”“老大”,有的稱下屬為“哥們”“兄弟”,破壞黨內民主,損害公僕形象。一律不准使用“老闆”“老大”等庸俗稱呼。(鄧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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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紀委發出關於嚴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之間稱呼紀律的通知,指出當前我省黨政機關部分黨員幹部受官僚主義、宗派主義、“江湖習氣”等不良風氣的影響,把同事、同志間的稱呼庸俗化,有的稱領導為“老闆”、“老大”,有的稱下屬為“哥們”、“兄弟”等,破壞黨內民主,損害公僕形象,與黨的宗旨和人民政府的性質極不相稱。
  稱呼問題反映了黨員幹部的思想作風和道德修養,直接關係黨員幹部隊伍的戰鬥力、凝聚力,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根據中共中央《關於黨內同志之間的稱呼問題的通知》(中發〔65〕71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省紀委特別強調,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之間一律不准使用“老闆”、“老大”等庸俗稱呼,堅決糾正“四風”在稱呼上的不良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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